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一、公司股权变更需要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一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一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二、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去银行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四、股权转让个税处理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联贝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客户中心化”的专业办理工商注册、财务咨询公司,一切以客户较优化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业务涉及新公司的注册、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公司注销、特行审批等,以及公司成立后办公场地,网站建设,后续的人事、财务问题的解决等。我公司成立以来已为近千家企业代理代办业务,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章经理联系邮箱

联系人:金主管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佳通路31弄2号楼1512(到11号地铁线南翔,地铁1号口出站)

网络文化许可证代理办理一站式快捷服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五条,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条件和流程分别如下:

申请条件:

1. 有申请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5.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符合立项要求则可立项,不符合立项要求则打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3. 由文化行政部门市场处审查立项,审查通过交由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未通过则打回并说明理由;

4. 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交由分管厅长审定;

5. 分管厅长审定后上报文化部进行审批;

6. 文化部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批准则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不批准需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如下:

申请材料:

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

6.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7.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8.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业务发展报告。

办理时限:

1.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依据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2. 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具体详情请联系我们联系人:

章经理联系邮箱

联系人:金主管联系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佳通路31弄2号楼1512(到11号地铁线南翔,地铁1号口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