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我们的律师团队专业代理婚约同居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婚姻


矛盾纠纷。

免费

江律师


网站: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


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


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此条 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


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 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


部适用其他法 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情形,


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 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


,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 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


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 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


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 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


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


局婚姻登记管 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


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 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


约来约束的, 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


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 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


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


没有生效。当 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


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 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终会依据后一份离婚协


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